货币链:概念骗局的伪装与风险警示

 

“货币链” 成为近期虚拟货币诈骗的新幌子,不少不法分子借 “区块链创新” 名义炒作所谓 “货币链” 项目,实则是换汤不换药的非法集资与诈骗陷阱。需明确的是,这类 “货币链” 与法定数字货币毫无关联,其本质是依托虚假概念收割资金的非法工具。

首先要戳破 “货币链” 的概念骗局。区块链技术本质是分布式账本技术,而 “货币链” 常被包装成 “央行数字货币技术衍生项目” 或 “新一代加密货币底层链”。但实际上,我国央行数字货币(CBDC)有明确的国家信用背书和发行主体,且不依赖民间所谓 “货币链” 项目;而市面上的 “货币链” 多无真实技术架构,其白皮书仅堆砌专业术语,对核心算法、应用场景等关键信息避而不谈,与深圳法院审理的 “AA 链” 骗局如出一辙 —— 均通过虚构项目背景制造虚假价值预期。

“货币链” 的诈骗套路已形成固定模式,与虚假交易所 APP 的引流逻辑高度相似。第一步是概念造势,在社交平台宣称 “货币链对接国际资本”“币值年涨幅超 10 倍”,甚至伪造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协议;第二步是诱导入金,通过 “注册送货币链代币”“邀请好友享分红” 等噱头,引导用户下载虚假 APP 或通过私人账户转账;第三步是闭环收割,待资金积累到一定规模,便以 “系统升级”“对接交易所需要保证金” 为由限制提现,最终关闭平台卷款跑路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出,这类以 “×× 链” 为名的项目,本质是借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之实。

参与 “货币链” 相关活动面临多重法律与财产风险。从司法案例看,深圳解某某发行 “AA 链” 诈骗 99 万元,最终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,而 “货币链” 的运作模式与其完全一致,参与者投入的资金实为 “肉包子打狗”。更严重的是,“货币链” 常被用于洗钱等违法活动,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为其提供资金流转帮助可能构成帮信罪或洗钱罪。广东警方 2025 年侦破的案件中,就有嫌疑人利用类似 “货币链” 的虚拟项目转移赃款,最终以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刑。

识别 “货币链” 骗局需抓住三个核心特征:一是看主体资质,正规区块链项目会公开团队与机构背景,而 “货币链” 多匿名运作,无任何合规备案;二是看盈利模式,宣称 “低风险高收益”“稳赚不赔” 的必是骗局,区块链技术本身不直接产生高额收益;三是看资金流向,要求通过私人账户、虚拟货币充值的绝对不可信,正规金融活动均通过官方渠道结算。

综上,“货币链” 是彻头彻尾的概念骗局,其背后不存在真实技术与价值支撑。面对此类项目,务必认清其非法本质,坚决远离任何宣传与投资邀请,避免重蹈 “AA 链” 受害者的覆辙,守住财产与法律安全底线。